福建通过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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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过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福建通过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经过二年多的立法调研,《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于4月1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二审通过。

据称,目前,福建是继广东、山东后第三个对青年志愿服务进行立法的剩

目前,福建省九个地市均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已有县级以上协会151个,服务站2500个,服务队3万支,累计参与社会服务达1000万多人次。

据福建团省委有关人士介绍,青年志愿者行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品牌,对推动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附: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2003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为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志愿服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助。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青年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青年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助老扶残、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医疗护理、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条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注重服务质量,维护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第八条建立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

鼓励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协会为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注册工作也可以委托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队具体负责。

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愿意每年参加一定量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申请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注册青年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注册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十条注册青年志愿者可以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要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在困难时优先得到他人提供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广大青年参加志愿服务;

(二)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登记、教育培训以及志愿服务标志的制作发放工作;

(四)建立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评价志愿服务绩效;

(五)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推广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的指导。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为发生意外伤害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援助。

第十四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

(一)政府必要的资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专门帐户,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法接受监督。

资助和捐赠的物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接收、登记和管理,并按照资助和捐赠者的意愿发放、使用。

第十五条鼓励在校的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优先录用、录龋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以及支持、帮助青年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禁止利用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从事经营性的活动。

以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2003年5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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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肃查处假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名义进行名优商标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肃查处假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名义进行名优商标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郴州市所谓“名优商标评选活动组委会”假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名义向全国企业发出进行名优商标评选活动的通知。从通知内容看,既有假冒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公章,又有假冒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兼商标局局长的签名,并且向每家企业收取报
名费1600元,大肆骗取钱财,情节极为恶劣,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败坏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声誉。
请你局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力量,依法严肃查处此案。必要时,可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对诈骗者采取冻结帐户等措施,防止其转移资金,使受骗企业遭受损失。
在查处过程中,请随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如有必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派人前往协助。案结后,请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98名优商标评选活动组委会”散发的两份材料(略)



1998年8月21日

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关于下发《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自动转存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


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关于下发《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自动转存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3年11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储蓄处(部):
《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为顺利开展此项业务,准确反映资金情况,现将《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自动转存试行办法》随文下达。请组织全体储蓄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有关规定,掌握帐务处理手续和计息方法,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储蓄部。

附: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自动转存试行办法
一、办理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的范围: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和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二、储户预约到期自动转存业务,原则上以按原定存期转存一次为限。未到转存期满来支取存款或部分存款(部分提前支取仅限一次),自转存日起,视为提前支取,按提前支取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储户申请预约自动转存,开户时要在定期储蓄存款凭条上“到期是否自动转存”栏画“√”标记;储蓄所凭以上标记办理预约自动转存业务。手工所在存单上加盖“预约转存”戳记,上机所由机器在存单上打印“预约转存”字样。
四、储户预约自动转存,转存时原存款到期利息和三、五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保值贴补并入本金。
转存本金=原存本金+原存款到期利息+保值贴补
再次起息时,利率按原存款到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算。为减轻储蓄所压力,自动转存的帐户处理,可于每月末集中进行一次。即:手工所将本月应办理的预约自动转存帐户,抄列一式两联利息清单(可用活期储蓄存款年度结息清单代,不填结息后新利息余额栏),一联作521利息支出科目借方传票附件;一联作256定期储蓄存款科目贷方传票附件。更新定期储蓄存款帐,在存款底帐上注明原存期应付利息、保值贴补和原存款到期日的同档利率。上机所由计算机更新帐户,注明原存期应付利息、保值贴补和原存款到期日的同档利率,并逐户打印清单(一式两联),分别作521科目、256科目传票附件。
五、储户持“预约自动转存”存单前来支取存款时,应在利息清单上注明“第一期存款应得利息××元、保值贴补××元,已转入本金”字样。
预约自动转存存款,转存后的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转存期满到期支取:
应付利息=转存本金×存期×第一期到期日同档利率
2.转存期内提前支取
应付利息=转存本金(或部分提支金额)×转存期内的实存期×支取日活期储蓄利率
3.转存期满后逾期支取
应付利息=到期利息+转存本金×转存期满后的逾期时间×支取日活期利率。
预约自动转存存款的保值贴补计算方法不变。